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和水利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再生水利用重點城市名單的通知》(發改辦環資〔2024〕601號),共50個城市入選。
全國節約用水辦公室發文稱,為加快推進再生水利用,持續提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以缺水地區、水環境敏感地區、水生態脆弱地區為重點,確定50個再生水利用重點城市,力爭通過實施再生水利用三年行動,探索形成一批示范效果好、帶動作用強、持續可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再生水利用重點城市將聚焦五大重點任務,包括加強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優化再生水利用規劃布局、完善再生水產輸利用設施、拓展再生水利用領域和場景、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等,確保到2026年取得積極成效,再生水利用率目前低于30%的城市,在現有基礎上提升20個百分點,再生水利用率目前高于30%的城市,在現有基礎上提升10個百分點。
再生水利用重點城市須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再生水利用實施方案,合理確定重點任務和實施計劃,精心組織、全力推進,并及時總結經驗做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將加強對重點城市的工作指導與支持,對重點城市再生水推進工作情況開展檢查評估,切實保障工作任務落地落實。
標簽: 市政污水達標排放及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