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處理中,去除粗雜質一般屬于水的預處理部分。懸浮物和膠體包括沙子、藻類、細菌、病毒、水中原有和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不溶性物質。溶解物包括無機鹽、有機化合物和氣體。去除水中雜質的處理方法有很多,主要方法的適用范圍大致可以根據雜質的粒度來劃分。
由于原水中的雜質和成品水中允許的雜質在類型和濃度上有很大差異,水處理過程也有很大差異。就生活用水(或城鎮公共供水)而言,取自優質水源(井水或保護良好的供水專用水庫)的原水,只需消毒即可成為成品水。
取自一般河流或湖泊的原水,先去除泥沙等渾濁雜質,再消毒;污染嚴重的原水也需要去除有機物等污染物;含鐵錳的原水(如某些井水)需要去除鐵錳。生活用水可以滿足一般工業用水的水質要求,但工業用水有時需要進一步加工,如軟化、除鹽等。
當廢水排放或再利用的水質要求較低時,只需通過篩選和沉淀去除粗雜質和懸浮物(通常稱為一級處理);當需要去除有機物時,一般在一級處理后采用生物處理法(通常稱為二級處理)和消毒;對于生物處理后的廢水,處理過程統稱為三級處理或深度處理。
標簽: